关于征集塑料管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通知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建筑塑料分会
中建塑字(2014)16号
关于征集塑料管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通知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塑料分会特面向塑料管道行业全面征集考评员,望各企业(个人)积极推荐并参与。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条件如下:
1、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申报行业考评人员资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职业 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本人有关资历证明。
4、新申报考评员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设部南新楼120室
电话/传真:010-68366706
联系人:林 楠 陈 燕 贾庆文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 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 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第二条 在核准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不得超范围考评。
第三条 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第四条 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应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风考纪。
第五条 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成绩。
第六条 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 要求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不正当要求,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 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第八条 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人员和考评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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