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和检测是塑料管道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我国的塑料管道业在近十年取得了令全球注目的大发展,中国已经是总产量居第二位的塑料管大国。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还不是塑料管的强国。中国塑料管道业的总体的质量水平还比较低,总体的技术水平还处在学习跟踪的阶段,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力。我们的差距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作为行业基础的标准和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
由于政府的重视和引导,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近年我国塑料管道业的标准和检测体系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塑料管道业需要的各种标准(包括材料标准,管道系统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大部分已经制订和发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多数标准已经和国际标准接轨(等同,等效或参照ISO标准或先进国家标准),全国已经建立起从企业质量控制检测机构到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体系,绝大部分的检测项目国内已经可以自己承担。成绩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同时更需要认识到存在的差距:
我国塑料管道业需要的标准还有不少的缺项,不能满足塑料管道业迅速发展和扩大的需要。特别是新材料,新产品,新检测方法标准的制订跟不上。
我国塑料管道业采用的标准还有不少和国际标准比有差距,例如控制质量必须的检测项目有欠缺或要求有差距。
我国塑料管道业配置的检测装备除个别国家级检测中心外很多还不能满足需要。大量中小企业没有基本的检测手段。
这些基础性的差距不克服,我国塑料管道业就难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国家大力提倡的自主创新就不可能实现。为此,我们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纠正阻碍我国标准和检测体系完善的一些错误观念。我们要努力完善我国塑料管道业的标准和检测体系,树立严格执行标准的法制意识,提高各个层次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1历史的经验和教训
因为标准和检测滞后或缺陷造成发展受到挫折的教训已经不少了。
众所周知,我国铝塑复合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的过程。1998年前后全国掀起了发展铝塑复合管的热潮,各地纷纷投资,很快形成了巨大的铝塑复合管生产能力,使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铝塑复合管产量和用量最大的国家。可是好景不长,2000年后就进入低潮。部分原因是由于其他建筑冷热水塑料管的发展,但主要原因是大量质量事故败坏了铝塑复合管的声誉。在盲目发展火热,伪劣产品泛滥时有业内专家呼吁提醒,指出铝塑复合管是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产品必须有严格的标准和检测才能保证质量。可惜并没有引起多数企业重视。铝塑复合管的国家标准是2003年才发布的(建设行业标准99年发布),所以在年产量超过亿米的最火热期间我国的铝塑复合管是处在无标准管理的状态,有些企业声称其产品在按国外标准生产,但实际上大都只是部分按国外标准,有些技术要求被修改(如壁厚减少),有些检测项目被删除。例如对于保证铝塑复合管管道系统可靠性非常重要的‘冷热循环试验’一直到03年后才进入中国。事实证明这项检测非常重要,就因为没有进行这项检测,国内当时大量生产和应用的铝塑复合是管管件很大部分不能保证密封性能,成为当时出现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聚氯乙烯管道系统是我国应用最早,产量最大的塑料管道系统。大量生产的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在1996-2006十年内一来执行国家标准GB/T 10002-1996。这个国家标准是‘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比96年前的标准是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和国际标准ISO 4422:1996是有差距的。一是对于原材料没有提出长期静液压强度性能--最小要求强度(MRS)不低于25MPa的规定,因此规定的设计应力缺乏充分的根据,对于长期使用寿命缺乏切实的保证。二是国家标准没有规定对于断裂韧度的要求和检测方法,同时又大幅度地降低了对于抗冲击性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个标准是有缺陷的,因为对于PVC-U管材的抗开裂抗冲击性能没有足够的要求和监测,不能充分保证安全使用。标准的缺陷助长了业内片面注意强度而忽视韧度(抗开裂抗冲击性能)的错误倾向,并为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填料留下了空隙。结果是造成很多用户认为PVC-U水管就是容易脆裂的低挡管材,实际上阻碍了PVC-U水管的推广使用。
为什么在国家一再强调质量,一再提倡采用国际标准,各方面在完善我国塑料管的标准和检测体系方面都做了大量努力下仍然常常出现因为标准和检测滞后或缺陷影响发展教训呢?我国市场发展太快,经济的和技术的基础建设和结构调整跟不上是客观原因,例如有些新的检测方法国内原来没有能力做,塑料管道业有实力的大企业最近几年才逐步起来等等。但是,应该看到塑料管道业内一些错误观念或者说落后观念的影响是重要原因。不努力纠正这些错误观念,提高对于标准和检测体系的认识水平,即使有了客观条件同样会重犯过去的错误。
2需要纠正的一些落后和错误的观念
分析下有关标准和检测问题的一些意见,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错误的观念在我国塑料管道业中有很深的影响。
2-1不理解塑料管道系统必须要求严格的标准和检测体系:
塑料管道系统主体是应用于建筑工程的,其中很多是应用于隐埋工程的。因此通常要求保证50年使用寿命(近年国际上已经在要求基础工程用管道系统要保证100年使用寿命)。一旦发生事故损坏常常造成很大损失(直接的和间接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所以国际上根据长期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塑料管道系统制订了一整套严格的标准和检测体系。可是国内不少企业和人士没有理解和接受。常常听到有人抱怨‘塑料管道系统的标准太保守’,‘有些检测项目没必要’分析有以下原因:
有些企业是从其他塑料制品业转过来的,没有认识到同样是塑料制品但是用途不同要求不一样。例如塑料民用制品包装制品通常要求使用寿命不长,质量事故一般不会造成大损失,所以不少塑料制品是可以不需要国家标准的,甚至有些可以不做性能检测的。
有些企业是从金属加工业转过来的,没有注意到金属管道和塑料管道性能上有明显差别,塑料管道的长期性能和短期性能有很大差异。例如有的企业用爆破试验的数据来测算塑料管道系统的许用压力。
更本质的原因是经济体制问题,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建筑质量事故索赔制度。建筑开发商不担心要为所用塑料管道系统的质量事故(不到50年提前损坏)赔偿。因此不少塑料管道系统的买方不关心长期使用寿命只要求短期不坏,迫使塑料管道系统生产企业提供尽量低价的产品。有些国家投资工程的也是追求短期政绩不重视长远效益。这样的市场环境使得非常重视长期安全的国际标准常常难以被国内理解和接受。
2-2片面强调要结合国情,主张标准要企业都能做到。
在参考国际标准制定国内标准时常有人要求降低性能要求或删除检测项目,理由是目前国内还难做到或者没有检测条件。例如,当年铝塑复合管制定标准时不少人要求删除‘冷热循环试验’到要求,理由是当时国内没有检测条件。
如果我们真正把保证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考虑生产成本也计算事故损失成本,显然我们应该根据保证质量安全达到客观需要来决定标准的要求而不是根据当时能不能做到,是否容易做到来决定。如果没有检测条件就应该去创造,没有检测条件前就不应该大量生产。事实证明标准有了要求,检测条件才会解决。例如冷热水管道系统的‘冷热循环试验’在标准要求后不久就解决了,引进一套以后很快就开发出了国产的检测设备。
塑料管道业内还一直有人主张标准不能要求太高,理由是要让中小企业也能生产。这种意见在过去有一定道理,因为过去的标准不是推荐标准,理论上讲是生产企业都必须达到的。现在我国的标准管理体系已经和国际一致,除了燃气管标准是强制标准以外其他塑料管道国家标准都是推荐性的GB/T。中小企业可以合法地不按照推荐标准生产并销售于一些低要求市场(如不需要保证50年寿命的临时性建筑)。在国际上应用于高要求市场的塑料管道系统大部分上由少数大企业生产的,所以质量有保证。同时国外市场也有不能达到标准不能获得认证的低端产品存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也必然逐步走向集中化和国际化。把我国的标准要求水平提高到和国际标准一致才有利于扶优限劣,保护领先开发新产品的大企业。
2-3缺乏系统观念,孤立制定管材或管件的标准
在实际中应用的是由管材,管件和密封件等配套组成的管道系统。因此国际标准都是制定管道系统的系列标准,其中对于系统适配性(由管材管件组配成系统后的适合性,如在温度反复变化下或压力反复变化下的密封性)的要求或检测通常有详细规定。但是我国以前往往是孤立制定管材或管件的标准,对于管材管件如何连接组成可靠的系统常常没有明确的要求和检测的方法。实践证明许多质量事故就发生在这方面。例如:建筑排水管道系统道国际标准(不论那种材料)都有系统适配性要求,都有把管材管件连接起来进行在多种条件下检测密封性能的规定。但是我国有关标准一直到最近才开始有系统适配性要求。换句话说,长期来我国的建筑内塑料排水管道的密封性能是没有控制的。
2-4习惯于生产企业各自搞材料配方的老传统,不知道部分塑料管道必须采用经鉴定的专用混配料。
塑料行业过去的传统是生产企业各自搞材料配方,尤其在以前国内原材料只有少数通用品种的时代,生产塑料管道都不得不各自搞配方。但是,当今国际塑料管道业大部分采用石化业直接提供的各种‘管道专用混配料’,而且,不少塑料管道系统(包括聚乙烯压力管道系统,各种冷热水塑料管道系统等)的国际标准已经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经鉴定的专用混配料。原因是只有经过严格鉴定‘定级’的专用混配料才能保证性能(特别是长期性能)。有些塑料管道系统用企业自己配方的(如聚氯乙烯管道)则要求材料经过第三方鉴定(包括长期性能检测)合格。
虽然我国的部分国家标准也已经规定必须采用经鉴定的专用混配料,还有不少生产企业和研究单位(包括一些不了解塑料管道业标准的塑料专家)没有注意到部分塑料管道已经不容许采用自己配方的原材料,也不容许在经鉴定的专用混配料中再加入填充料或改性料。常看到有企业和研究单位花费不小功夫开发这类原材料,并想用一些短期性能检测来证明其等于甚至优于标准规定的专用混配料,例如:通过混配出来的所谓PP-R,纳米改性的PP-R等。这些原材料没有经过严格鉴定(长期性能检测)是不能保证安全使用50年的,是目前的国家标准所不容许的,所以这类开发研究真是没有用途的浪费。又如:最近有企业声称已经开发出β结晶PP-R原材料,没有做长期性能检测,没有经过鉴定就向市场提供所谓新型β结晶PP-R管材,并按照正规β结晶PP-R专用料的国外新标准减少了壁厚。实际上这个企业是管材生产企业,根本不具备开发管道原材料的能力。
3完善我国塑料管道业标准和检测体系必须尽量采用国际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塑料管道业尤其现实和必要,理由是:
3-1我国塑料管道业和国际水平比还有不小差距,尽量采用国际标准才能尽快赶上。
塑料管道的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标准是国际塑料管道业从长期和大量的研究,试验,生产,使用中总结出来的技术规范,是全球可以共享的科技成果。我国塑料管道业起步晚,尽管发展迅速已成巨大规模,在技术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和试验上)还有不小差距,也缺乏长期大量应用的实践经验。实际上我们目前还没有能力开展大规模长时间的基础研究和试验,至今我国制订的标准基本上是参照或参考国际标准或先进国家标准来的。一些基本的要求,基础的数据也是引用国外的。因此,在制订标准时应该尽量完全参照,不要轻易删改或降低要求。已经有过不少教训,不少产品出的质量问题就因为采用国际标准时删改或降低了要求,例如前面提出到的PVC-U标准。
我们已经在短短几年中制订或发布了大量标准,但是仍然还缺一些标准(包括材料标准,产品和方法标准)。在国内这些标准出来前最现实的办法就是直接采用国际标准。
3-2我国塑料管道业已经进入国际市场,采用国际标准才能有竞争力。
我国进入WTO以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已经接轨。由于我国制造业的优势条件,近年我国塑料管道业的出口增加很快,产品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通常还需要获得国际认证)。同时,国内一些采用国际招标或监理的重要工程也要求采用国际标准。现在国内已经有一些塑料管道企业的产品达到国际标准,并取得国际认证。
3-3应该尽快修订落后于国际标准的国内标准,尽快填补上国内还没有掌握的检测项目。
我国目前采用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还有一些和国际标准有差距,主要是有些要求被删改或降低了要求,一些检测项目还没有掌握。例如:前面提到的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2006开始执行的修订标准GB/T 10001-2006已经把抗冲击的性能要求提高到和ISO 4422:1996一致,但是国际标准要求进行的‘韧度检测(C-环法)’和长期静液压强度检测(最小要求强度(MRS)不低于25MPa)两项仍然没有进入新国家标准。根据国外的经验,韧度检测的C-环法对于判断聚氯乙烯管材的质量是很有效又较方便的检测方法,所以在改性聚氯乙烯PVC-M管道的英国标准,澳大利亚标准中都被采用。2005年ISO还发布了专门的方法标准ISO 11673 :2005(硬聚氯乙烯(PVC-U)管断裂韧度的测定)。我国应该尽快把这些‘缺门’的检测项目填补上。
3-4注意国际标准重视对原材料和对系统适配性的要求,加强相应的检测能力。
受到传统习惯的影响,国内标准过去通常偏重规定对于管材管件性能的要求和检测方法,常常对于原材料的要求不明确,对于系统适配性没有检测规定。实际上塑料管道系统质量的基础是原材料,如果原材料不合格无论怎样加工也生产不出质量好的塑料管道系统来。塑料管道的连接处通常是发生问题最多处,系统适配性,特别是在温度变化压力变化下保持密封的性能对于系统的成败十分关键。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国际标准中通常有很大篇幅或专门的章节或附件详细说明对于原材料的要求或检测规定和对于系统适配性的要求或检测规定。
4塑料管道业要走向自主创新也需要加强和完善检测能力
以上只是从贯彻标准保证质量的角度讨论完善检测的重要。必须看到随着我国塑料管道业走向自主创新到新形势,必然需要开展基础研究和探索开发,检测能力的加强和完善就不限于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了。国内几家领先的塑料管道企业近年先后组成了研发中心,建立了比较先进的检测中心,这是非常可喜的进步。
国际上一些领先的塑料管道企业集团所以能够不断地自主创新都是依靠有强大的研发中心,这些中心都配置有完善的检测能力。例如,在建筑排水系统中领先的‘吉博力公司’在瑞士的研发中心有四个大研究室,配套开展排水系统功能,管材管件性能,原材料,燥音,等研究。相比下国内只是刚起步。
研究开发塑料管道系统需要的检测能力和保证质量控制的不完全相同,这方面国内还缺乏经验,需要开展国内外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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