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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保障房建设情况 97个县基本建成达100%

        3月1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情况和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2011年度保障房建设项目(多层建筑)基本建成比例为96.8%,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97个基本建成比例达100%,有3个未达到100%,分别是:南昌市中心城区(94.7%)、浮梁县(52.9%)、景德镇市中心城区(11.7%,仍有768套廉租住房未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比例为96%,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96个基本建成比例达100%,有4个未达到100%,分别是:铜鼓县(92.2%)、抚州市城区(74.5%,仍有445户未开工)、景德镇市城区5.4%、安义县(全部未开工)。

    截至去年底,全省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各设区市基本建成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鹰潭市、南昌市、新余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萍乡市、抚州市、上饶市、九江市、景德镇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余市、南昌市、上饶市、抚州市、九江市、萍乡市、吉安市、赣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鹰潭市2012年无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继续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措施,加快保障房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对已竣工项目,坚持“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和“统一配租、电视直播、电脑摇号、全程公证”的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使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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