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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启动住房“以旧换新” 活动联动15开发商、41家经纪机构

 据观点网消息,8月20日,成都市启动“以旧换新”住房活动,该活动联合15大开发商、41家经纪机构,目的在于促进新房与二手房的交易。

在旧房销售环节,通过调低二手房佣金收取标准,推广活动房源,以协助客户快速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环节中,招商蛇口、越秀、龙湖等62个在售商品房项目提供了优惠措施。参与者还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消费券等优惠形式,以及政策支持,包括首套房认定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等。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发布《关于开展成都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具体在以下三方面作出调整:

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广泛参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充分发挥协会规范引导作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理委员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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